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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与婚姻 1 Cor.7

Tuesday, July 20th, 2010

 福音与婚姻 1 Cor.7

陈彪

我们教会今年人生和侍奉的主题是“信靠福音,转化生命”。因此,我们不光是不断宣讲福音,还要达成第二个目的——福音怎樣真正地發揮了廣大的作用,改變人的態度、道德、人際關係和文化。如眾所周知的,加爾文(Calvin)強調只有信心能叫人稱義,同时,真正的信心不是單獨的,福音強調一個信息,就是神過往和現在成就了什麼,它也必須化為可相信和服從的認知性真理,但這福音從來都不完全只是認知性的。福音的认知一定会带来生命的转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福音的应用。

我们每日的读经正在读到哥林多前书。DA Carson特别强调福音的转化大能和具体在教会和人生的不同层面应用的。在他几年前的一篇文章,“耶穌基督的福音”中,简略总结了保罗在指导哥林多人具体的问题时,恩惠福音如何占据了优先地位,如何针对哥林多教会的具体问题,应用了基督的福音。他这样说道(如果你只对婚姻问题有兴趣的,可以先跳到后面我写的灵修体会,回头再读Carson的文章,他完整的文章的中文译文见http://www.akow.org/topic.php):

“因此,在哥林多前書頭二章裡,福音,十字架的道理,不只是神的智慧(那是世人批評為愚蠢的),而且是神的大能(那是世人評為懦弱的)。四從頭四章可見,保羅為著哥林多教會的分裂而悲痛,他們有不同的派別,把自己跟一個英雄人物連繫起來—彼得、亞波羅、保羅,還有大概是其中最假屬靈的「屬基督」派。使徒正在努力解釋:這怎麼是背叛了福音,誤解了基督徒領袖的本質,令人痛心地減低了基督專有的地位,這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就是福音的焦點。第四章用引人入勝的方式指出:在基督用寶血買來的教會裡,在使徒們(他們任勞任怨,甘處卑下)帶領的教會裡,是不能容忍成功主義的。在第五和六章中,逾越節羔羊基督的福音規定信徒要符合逾越節的條例,除去一切的「酵」—從教會的紀律來說,就是叫人痛心的姦淫罪。福音在哪裡得勝,那裡的人際關係就被轉化,以致一旦有弟兄在異教的法庭上為訴訟而同室操戈,是叫人難以想像的事,而隨便的性關係也被視為拒絕尊基督為主。第七章處理到有關離婚和再婚的複雜問題,其文脈是福音的優先地位、末世時代來臨所帶來的一個更新過的觀點、以及對末日的期盼。第八至十章所深思的問題,是信徒要怎樣與更廣的異教文化互動,特別是獻給偶像之食物的問題,使徒保羅以自己為例,以戲劇化的方式表明他甘心樂意地自制,為的就是叫福音得以廣傳——甚至這樣的立場是如何與正確理解新舊約之間的關係息息相關的。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16節中,男女之間的關係不只是連繫於神格之間的關係,而且是關係到活「在主裡」—因而也在福音裡—的意思。保羅嚴厲地責備哥林多人在主餐時的習慣(「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十一17),不只是因為有些基督徒沒有察覺到自己對他人如何無禮,而且是因為他們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就是沒有認真地看待十字架,沒有用主為我們設立的儀式作為自我檢討和悔改的機會。哥林多前書十二至十四章中,運用屬靈恩賜(charismata或pneumatika)的方式,最後被斷定為這個事實:所有信徒都承認耶穌是主,所有信徒都在同一個聖靈之內受洗,成為一個身體,而最重要的是愛的道路,那是所有信徒都被要求的最妙之道。愛,是保羅所說的三項美德信、望、愛之中最重要的——這三重美德是活出耶穌基督的福音的內在本質。如果一個基督信仰的信徒既沒耐心又沒有恩慈,以嫉妒為特徵,驕傲自誇、無禮、易於動怒、計算人的惡,根本算不上是基督信仰。具體而言,這樣又如何能聖徒相通,如何迫切需要創立一個徹底抗衡文化的基督徒群體呢?對於兩代關係又有何幫助呢?種族呢?我們在地方教會裡如何互相對待呢?我們如何看待弟兄姊妹在天父世界裡極不同的角色呢?”

“保羅怎樣認為哥林多人生活的每一個領域都必須致力於完成福音,我們今天也照樣應當如此。最近在三一神學院,遇到一位在常春藤名牌大學的同工,她滿有智慧,並告訴我們:对那些每週接受她門徒訓練的年輕女孩来说,在她的經驗中,了解到驅动著她們大部份人的究竟是什麼。她提到三件事:首先,從家長來的要求:成績絕不可低於A。當然,這是常春藤名牌大學啊!儘管在常春藤名牌大學,成績還是用曲線分佈,所以這個期盼使學生之間互相競爭。第二,部分是從家長而來,部分是從周圍的文化而來的要求:要表现自己、隨意享受、活得富足、活得充實,也包括了某種好像幫助颱風災民的利他主義。第三,從同龄人而來、從時尚潮流而來、從媒體而來的要求:要火辣熱情——而這一樣是要競爭的,也影響到衣著、人際關係、你對異性有什麼期盼、你希望異性對你有什麼期盼。這些要求不斷地灌輸給人。沒有界限,沒有中止的機會;有的只是失敗。結果,有八成的女士,在就讀大學期間會被飲食失調所困擾;臨床憂鬱症的比例也很接近。全世界一直告訴他們,他們能夠做任何事,但不久就變成了要求他們任何事都能做到,不然就會成為他們自己和別人眼中的失敗者。即使他們成為基督徒,不久他們就感受到壓力,要成為最好的基督徒,評估方法只是查經班的出席率、帶領禱告會、有每天靈修的忠實記錄。”

“恩典的福音理應帶來豐盛的人生,有神形像的人理應因基督所成就的而快樂地在神面前被稱為義,經歷伟大的重生,以致他們可以用信心、順服、喜樂和感恩來回應。可是這些事實究竟往哪裡去了?這個世界的風俗和期望,既普及又捆縛人心。福音必須在這些女孩身上發揮效力,並在教會生活中展現出來,以致它能發出釋放的能力,使人脫離拜偶像的捆鎖—這些捆鎖太過微妙,難以名之,太過迷人,令人無法擺脫;沒有十字架大能的話語,他們難以自拔。”

“當然,我只是挑選了一個小小的人口統計。不用細想就能明白,福音也必須改變基督徒在商界中商業行為和輕重緩急順序;要改變那些沉溺在寡斷無情的自戀中之年輕人的優先順序;要改變追求快樂但從未成功的單身者,他們寂寞苦悶,而且常常是享受罪中之樂;要改變活在困倦絕望的邊緣者;還有更多的。這一定要達成,不是嘗試從福音中摘取一些社會原則,更不是藉著那些不著邊際、不切要點的大聲疾呼,那是徒勞無功的,而是要在我們的教會中,傳講、教導和活出我們可稱頌之救贖主的榮耀福音。”

现在,你能注意到保罗在第七章是如何将末世带来的福音,应用在基督徒的婚姻中的吗?

1首先,“1论到你们信上所题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这显然有关末世。耶稣在在太24讲道,在灾难来时,“19当那些日子,怀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祸了。在后来,这一点表达的更加清楚:7我愿意众人象我一样(他是单身);只是各人领 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8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象我就好。

2然而,保罗十分清楚末世是一段世代的重叠的阶段——“已然未至”。 为此,他这样论及婚姻的调整。2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 夫。3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6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 9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保罗竟然跳过了创世记生养众多的教导,直接表达福音产生的夫妻生活的优先次序。这是一段十分具体、涉及到丈夫和妻子性生活的指导。有人基于3-4节,认为这是夫妻有一方要有性要求,对方就要满足。因为保罗说“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 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但是,如果注意到弗5:21-33,我们就该明白,这里讲他们成为一体,要比此顾惜和顺服。但是前提是, “又当存 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我们可以大胆的解释说,妻子和 丈夫没有权柄主张 自己的身子,乃是在于都属于基督了”。

3最后,保罗教导神圣婚姻的救赎价值(维系婚姻和离婚问题)。“10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11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12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丈夫。14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罢!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16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17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在确立了旧约对一致性的有关神圣婚姻教导之后(离婚违犯上帝本意),他提到维持已有的信与不信配偶之间婚姻目的:在新约中可能蒙拯救的重大意义——儿女和配偶(14,16),而不信福音的一定要离去,就许可他/她的离开。这仍然是基于让人得到福音好处的缘故。

感谢主,基督荣耀的福音重新定义和更新了我们婚姻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