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默想:发誓

30 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

31 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Jdg 11:30-31 CUS)

 

这一段经文告诉我们不要随便乱发誓。耶弗他带着以色列人和亚们人争战。他向上帝发誓,如果上帝让他取胜,那么他回去的时候,无论什么最先从家门里面出来的,他就将它献上为燔祭。中文这里翻译成为“无论什么人”,其实这里不一定是指人,也可以指动物。所以应该翻译成为“无论什么”。很有可能在 耶弗他的心里面,他所想的是一个动物,比如牛或羊之类。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是他的女儿第一个从家里跑出来迎接他。这里面比较难处理的就是耶弗他到底有没有将他的女儿当作燔祭烧掉。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认为,耶弗他没有将他的女儿当作燔祭烧掉,而是将她奉献给上帝,所以她终生未嫁。这种观点的理由是,在前面12-28节可以看出耶弗他对以色列的历史非常的了解。如果这样,他不可能不知道上帝多次反复的强调上帝厌恶将人当作祭物的做法,例如利未记18:21。第二种观点是耶弗他是按照誓言将他的女儿当作燔祭献上了,因为39节说,“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

其实无论结果如何,今天我们回过头来再看这段经文的时候,我们可以从中学习。第一,不要随随便便的发誓。不要看我们自己超过我们当看的。第二,既然发了誓,就要竭力的在上帝面前遵守。这一点是我们从约书亚和基遍人的例子当中学习到的。第三,如果这个誓言最后导致的结果是上帝所憎恶的罪,这个誓言就不能作数。而发誓者所要做的就是认罪,并献上赎罪祭。这是在利未记的5:4-6节里面所说的。所以耶弗他这件事情,并不应该是以他履行他的誓言作为终结。他所要做的,就是承认自己的罪,并献上赎罪祭。而这个赎罪祭就是指向主耶稣基督。因着主耶稣基督的献祭,他只要认罪,他的罪就可以被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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