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June 15th, 2020

2020年6月15日默想:终止异族通婚的措施

Monday, June 15th, 2020

3现在当与我们的上帝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上帝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以斯拉记10:3

 

文士以斯拉要处理以色列百姓当中与异族通婚的事情。从以色列人第一批回到耶路撒冷,到以斯拉,大概已经过去100多年了。在这期间,以色列人,甚至是利未人,祭司当中都有许多与外族通婚的。以斯拉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以斯拉首先来到上帝面前,认罪悔改,祷告祈求。然后我们看到,以色列的领袖来找以斯拉,要他刚强,来处理这件事情。最后,以斯拉和以色列的领袖们决定,凡是娶了异族女子的,都要休妻,也要弃绝这些女子所生的孩子。对于这样的处理措施,我们现在看来有些过激。这要使多少家庭破裂,多少女子和孩子成为 无依无靠的孤儿寡妇。那我们今天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首先,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圣经对这件事情的描写,使用的是记叙的手法,并没有做出好坏评价。所以我们不能想当然的因为这件事请记载在圣经上,就认为上帝完全认同这件事情。在这样的前提下面,我们再来看这件事情。我们就会发现:

第一,以斯拉和以色列的领袖,他们是出于一颗好的动机,好的心。愿意在上帝面前回转,离弃罪恶的道路。这是首先要值得肯定的。

第二,要考虑当时特殊的处境。这是在旧约,不是新约。当时上帝的启示并没有那么完全。旧约以色列人领受的只是上帝的律法。我们不能要求他们从耶稣基督的恩典的角度去解读旧约的律法。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只知道不能与外族通婚是上帝的律法。既然他们犯了罪,那就要悔改。而悔改,自然也要表现在行为上面,所以自然就到了休妻弃子这一步。

第三,在新约里面,透过耶稣基督再看这条律法的时候,自然就有了新的解读。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12-14节,告诉我们,信主的丈夫或妻子,不能因为他/她的配偶不信而选择离婚。

所以,今天,对于我们来说,信主的,不要选择和不信的人结婚。但是,如果已经结婚了,信主的丈夫/妻子,就不能因为对方不信主,而选择离婚。不能用一个错误去纠正另外一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