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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默想:叁孙的眼目情欲

Tuesday, October 22nd, 2019

2 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

3 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

4 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 (Jdg 14:2-4 CUS)

 

叁孙喜欢一个非利士人的女子,想要娶她为妻。他父母当然不愿意。因为以色列人大概都知道上帝是严禁以色列人和外邦人通婚,以免以色列人跟随外邦人去拜他们的假神。所以他父母当然反对这件事情。但是在这里第4节说了一句话,就是这事是出于耶和华。也就是说这事是出于上帝。这里就遇到一个问题,上帝怎么会激动叁孙去做一件违背他的律法的事情呢?其实仔细想这件事情,有三点是值得注意的。第一,叁孙要娶非利士女子的事情是出于上帝的预定,因为在这里说的很清楚,这事是出于耶和华。第二,这件事情同时也是叁孙的自由选择。这里就是我们所说的上帝的预定和人的自由之间的关系。上帝的预定并不取消人的自由,反而是确立了人的自由。所以这件事情是出于叁孙的自由。在第1节中,叁孙看到一个非利士的女子,在第三节中说,“我喜悦她”。所以很明显,叁孙由于自己眼目的情欲,用自己的自由选择违背上帝的心意和律法。上帝虽然预定叁孙这样做,但是上帝却不在叁孙的罪上面有份。这是我们理性所无法理解的。因为按照我们的理性,上帝的预定和人的自由一定是矛盾的。所以这里是超越我们的理性的。第三,上帝使用这件事情成就了上帝的计划,就是“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

所以上帝的预定并不取消的责任。所以今天我们就要小心。还是要好好的在成圣的道路上面,对付我们心中的私欲,肉体的情欲和眼目的骄傲,以免我们被这些东西所引动,而陷入可怜的光景当中。